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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李安祥主任、刘红威副主任受邀为南京城建运营集团开展公司法律知识讲座
来源: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点击:时间:2024-10-09 10:36:34
9月20日上午,我所李安祥主任、刘红威副主任受邀在南京城建运营集团举办了新《公司法》法律知识讲座。
作为南京市律师协会玄武分会“企业数据合规及新《公司法》”宣讲团的成员,李安祥主任、刘红威副主任一直积极践行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的社会责任,推进新《公司法》的贯彻实施,帮助企业树立构建现代企业治理制度的理念,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本次讲座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由李主任开展了主题为《新公司法中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会对企业经营产生哪些影响》的宣讲,李主任从我国《公司法》的发展历程、公司的人格独立与公司的人格否认、如何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等九个方面进行了阐释,对如何适用人格混同、滥用控制权及资本显著不足判定公司人格否认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通过解读《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适用的主体范围,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程序作出风险提示。
第二部分由刘律师开展了主题为《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及董监高如何合规履职》的分享,刘律师对新《公司法》关于“三会一层”治理结构、法定代表人制度及董监高权责等规定的变化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归纳及讲解,并结合新《公司法》的变化对企业章程修订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最后通过两个案例,探讨了高管忠实义务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和竞业禁止的问题。
本次讲座贴合南京城建运营集团经营中的实务问题及公司管理人员对新《公司法》学习了解的需求,两位律师与参加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效果反馈良好。
我所成立近三十年来,为多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公司治理、建设工程、企业合规、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顾问单位的一致肯定,未来我所也将更加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