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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

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

  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3月7日(原名为南京古都律师事务所),是南京市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创始人李安祥主任自1984年从法学院校毕业后即从事法律工作,本所在多年执业过程中,与司法、行政、经贸、工商等政府主管和职能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在当事人及社会公众中享有较高美誉度。

  我所的宗旨是“团队、进取、严谨、高效”,在管理上摒弃了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所采用的提成挂靠模式,而是实行内部专业分工,对外团队服务,汇集全所的智慧,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这种团队合作模式下,既增加了律所的凝聚力,又提高了律师个人的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

  我所擅长于公司法和房地产法领域的法律服务,在股权转让、公司并购、公司清算及房地产转让、建设施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所多年来在上述业务领域内卓有成效的工作已为业界所公认。

  我所律师不仅是各个领域的法律专家,而且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不仅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而且特别强调彼此之间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全所共同的力量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因此,凡是与我们建立起合作关系的客户,得到的都将是我们一整支管理有序、业务娴熟的律师团队的超值服务。由于专业、精准的服务,使我所拥有了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客户。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所已在社会上具备了一定的美誉度,树立了自己的品牌,近年来我所获南京市司法局和南京市律师协会多次颁奖,主要的奖项有:

  南京市律师协会2010年度“优秀业绩奖”;

  南京市司法局2011年度“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示范点”;

  玄武区区委、玄武区政府“2011年度平安玄武建设先进集体”;

  南京市司法局2015年度“示范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曾连年获得省市区级各类奖项,如:

  “2000——2002年度南京市优秀法律工作者”

  “2002——2004年度南京市优秀律师”

  “2005——2007年度十佳律师”

  “2008年度律师风采奖”

  “2011年度优秀业绩奖”

  “2015年度优秀女律师奖”

  “2013——2015年度南京市十佳律师”

  “执业三十周年奉献奖”(2015年)